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院办公室
1. 负责文电、会议、安全、保密、信息、综合统计、应急管理、督办、信访、宣传、法务、合同、外联等工作;
2. 统筹法制建设工作;
3. 负责发展规划工作;
4. 负责行政、财务、业务等档案管理及服务;
5.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6. 总体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计划、组织;
7. 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
8.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9. 完成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其他工作;
10.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