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珠宝产品质量检验所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院行政办公室

自治区质检院金银珠宝产品质量检验所(简称珠宝所)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各类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产品检验,承担各级管理机构下达的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仲裁检验、公正检验,开展验货检验和咨询服务。近些年,为各级各地区监察委员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海关、刑侦大队等执法单位提供珠宝玉石检验报告和价格评估咨询服务占据了一定的业务比例。

(一)人才队伍

现有员工32人,拥有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名、高级工程师6名、工程师16名、国家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CGC)14名、国家珠宝玉石质量评估师(CPVG)2名、英国国家宝石协会会员(FGA)8名等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技术检测队伍。

(二)仪器设备

主要仪器设备60余台套,设备原值超过800万元,主要包括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X射线荧光能谱仪、红外显微镜、OLYMPUS变焦体视显微镜、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激光拉曼光谱仪、X射线粉末衍射仪、阴极发光仪、高倍偏光显微镜等。

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和田玉产品高端检测设备,能够解决和田玉及其仿制品的鉴别、和田玉颜色分类及分级、和田玉皮色优化处理等全部检验需求。

(三)科研工作

1)中心人员李新岭发表有关和田玉论著10本有余,中心人员每年发表专业文章数篇、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著15项有余。

2)2013年,研制的国家实物标准GSB 16-2061-2013《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发布实施。

3)2015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项目《和田玉实物标准样品的研究与应用》荣获201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4)2016年,完成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和田玉颜色感官评价方法及主要产地鉴别特征研究》。

5)2017年,国土资源部项目国家标准20171827-T-334《和田玉 鉴定与分类》获准立项,并预期于2019年底结题。

6)2018年,完成课题《新疆和田玉子料及其仿制和田玉子料鉴别特征的研究》。

7)地方标准DB65/T 035-2010《和田玉》、DB65/T 3927-2016《昆仑金玉》发布实施或修订。

8)发布实施珠宝相关团体标准8项。

(四)社会责任

中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政府监管、响应政府号召,勇于担当责任、发挥技术优势,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质量信息,服务全疆乃至全国珠宝玉石行业,坚持服务第一、人员技术能力和环境条件紧跟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例如每年的“3.15”、质量月、中国-亚欧博览会等重大日子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检验、咨询等服务。中心自挂牌以来一直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客户至上”的原则,在紧抓各项能力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自身责任,服务珠宝玉石行业,为全疆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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