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标准《和田玉(子料)鉴定》(DB65/T 4828—2024)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院办公室

近日,在和田市举行的第十四届和田玉石文化旅游节暨2024年和田地区旅游发展大会上,自治区地方标准《和田玉子料鉴定》(DB65/T 4828—2024)(以下简称《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填补了和田玉(子料)检测无据可依、监管无据可查的空白,将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

近年来,自治区质检院持续加强与和田地区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和田玉(子料)地理标志保护申报,积极组织申报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2022年6月,自治区质检院与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和田玉(子料)鉴定的标准和采样方案。选取5个采样点位对和田玉(子料)样品进行采挖,收集样品288件。通过标准制定的预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7个阶段,历时2年多完成标准的制定。

标准重点从4个方面对和田玉(子料)鉴定予以规范。一是首次明确和田玉子料的名称和产地。二是首次对和田玉子料表面微形毛孔、裂隙特征、指甲纹、皮色颜色及和田玉(磨光料)的外观形态、表面微形貌和皮色三个方面鉴定特征作出明确规范。三是首次对和田玉(子料)皮色鉴定特征作出精准的理论数据参考。四是对和田玉(子料)鉴定方法、定名、质量和鉴定证书作出规范说明

《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持续完善和田玉标准体系,维护和田玉(子料)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活跃新疆旅游文化市场,全面提升和田玉(子料)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推动和田玉石产业持续、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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